我国修订《标准化法》
2017-11-13 来源: 点击:1792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11月4日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以下简称《标准化法》)。质检总局党组书记侯建国,质检总局党组成员、国家标准委主任田世宏,全国人大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分别就标准化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标准化制度创新等方面阐述了新修订《标准化法》的重要意义。
新《标准化法》的颁布,是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方略、顺应标准化工作新形势的必然要求,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标准化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必将推动我国标准化工作迈入新境界。
新修订的《标准化法》更加凸显了标准化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性地位。标准是经济社会活动的技术依据,标准化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从1988年开始施行的《标准化法》所确立的标准侧重工业领域,范围过窄,越来越不利于我国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新修订的《标准化法》“明确了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各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都应当制定标准,用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这从涵盖范围的广度上体现了标准化的战略性。标准化工作不仅涉及面广,还具有跨部门、跨领域的特点,标准化建设必须从国家层面进行统筹协调和决策。新修订的《标准化法》明确,国务院建立标准化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标准化重大改革,研究标准化重大政策,对跨部门跨领域、存在重大争议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进行协调,这从管理实施的深度上体现了标准化的战略性。
新修订的《标准化法》突出标准作为国家质量基础的重要性,强调以标准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由过去高速度增长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就是依靠高标准、体现高标准。标准是国际公认的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在推动供给质量提升、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中,标准化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将会日益凸显。
新修订的《标准化法》将于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就新修订的《标准化法》的学习、宣传、贯彻,田世宏提出要做到“五个结合”、“五个面向”,抓好“五个重点”。
“五个结合”一是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相结合,要把《标准化法》的学习和宣贯工作,融入贯彻十九大精神的总体部署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宣传贯彻实施好新修订的《标准化法》。二是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相结合,以新修订的《标准化法》为准绳,将标准化各项改革创新工作纳入法治管理的轨道。三是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相结合,抓住标准化这个质量提升的“牛鼻子”,进一步夯实质量技术基础。四是与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相结合,加快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应用,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产业转型升级。五是与“一带一路”建设相结合,更加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拓展和深化标准化国际合作与交流,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标准互认和标准体系相互兼容。
“五个面向”:一是面向企业,提高企业标准化能力和水平。二是面向消费者,提高消费者参与标准化活动的积极性。三是面向政府部门,更好地明确职责,履职尽责。四是面向社会团体和科研院所,鼓励广大科研人员和专家学者参与标准制定与实施。五是面向技术委员会,要依法组建、依法开展工作,确保标准制修订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五个重点”分别是:抓好宣贯材料的编纂出版,抓好的宣讲培训,抓好普法宣传,抓好相关法规的立改废,抓好新法的对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