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办理出境货物:“先出区后报关”便利企业通关
2018-06-05 来源: 点击:1738
5月23日,国务院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做好自贸区第四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其中提到,要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保税物流中心逐步复制和推广“先出区,后报关”的通关模式。
“先出区后报关”是指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保税物流中心采用区域通关一体化方式申报出境的货物,允许出境货物经主管海关核准后,依托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辅助系统制发核放单先出区,后在海关规定的时限内向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者保税物流中心主管海关或者货物实际出境地海关办理出境货物申报手续的作业模式。
“过去我国通关手续繁杂,效率总体较低,‘先出区后报关’等通关一体化改革提高了企业通关效率,使企业从事进出口贸易的体验进一步改善和提升。”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多式联运创新中心总监谭小平在接受《中国贸易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先出区后报关’是在上海自贸区提出的‘先入区后报关’的基础上衍生出来的经验,二者一脉相承,只是在货物的运输方向上有所区别。”上海海关学院培训部主任、世界海关组织认证专家张树杰告诉记者,受企业了解程度和受惠程度等限制,自贸区的创新举措一开始适用范围较小,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效果的逐渐显现,开始变成一项被广泛推广的经验在各地予以复制,发挥以点带面再推动全局的效果。
“无论是‘先出区后报关’还是‘先入区后报关’,都是一种前推后移式的海关监管方式,这样的监管方式让企业不被卡在物流关,不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运营,最大程度上尊重了企业的生产活动。”张树杰说。
“在过去的通关实践中,负责运输的船只能在港口停泊,等所有的报关手续完成后才能运输,而目前企业可以先运输再办理手续,这极大地节省了企业的时间和运输成本。”北京睿库贸易安全及便利化研究中心主任江小平形象地解释了“先出区后报关”政策如何给企业带来便利。
据了解,在“先出区后报关”的监管模式下,一方面,企业只需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辅助系统中申报出区,免除了申报报关数据、打印转关单、施封等手续,通关的运输车辆通过卡扣仅需6秒,申报手续明显减少,通关时间大幅缩减。另一方面,使用社会车辆运输替代了海关监管车辆,企业的运输成本也显著降低。“先出区后报关”模式在企业中大受欢迎。
值得注意的是,“先出区后报关”并不意味着政府忽略风险,放松监管。谭小平说,“政府应该在风险与效率之间做出平衡,目前电子化等创新型监管方式使得‘先出区后报关’过程中的风险完全可控。”
张树杰表示,总体来说在贸易活动中出口比进口风险小一些,这是推广“先出区后报关”经验的基础。除此之外,监管部门也采取了担保等相应措施来避免风险,并且需要在对企业信用度进行考量的基础上才会实行“先出区后报关”制度。
“各个自贸区都会发挥积极主动性,在经验成熟的情况下再逐渐推广,渐次开放。”张树杰说,上海自贸区最先探索了“先入区后报关”的通关模式,各地自贸区在借鉴上海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创新了“先出区后报关”的监管模式。若给予各自贸区足够的时间逐渐推广,这些卓有成效的经验能够扩大适用范围,在全国遍地开花,这次第四批自贸区经验推广一定能让更多的企业在通关一体化改革中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