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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重点国别及行业贸易政策动态

2016-02-24  来源:   点击:2680

浙江信保定期整理与我省出口密切相关的重点国别、行业的贸易政策变化信息,建议相关出口企业密切关注贸易政策变化,确保出口贸易符合进口国的法律法规和合同要求,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本期“信用风险资讯”为2016年1月浙江省主要出口国别、行业贸易政策动态信息。

一、美国削减木板、汽轮机零部件等产品关税 以落实APEC环境产品协定


 

日前,美国总统奥巴马运用其关税公告权,宣布削减部分木板、锅炉部件及汽轮机零部件的关税至5%,以实施亚太经合组织成员国在2012年达成的大幅削减54种环境产品关税至5%或更低的协定。


 

这54种环境产品主要涉及太阳能电池板、空气污染控制技术、废水处理设备、危险废物处理技术、环境监测和评估设备等。2015年11月,亚太经合组织成员国贸易部长在一份声明中赞扬了各成员国在2015年的期限前对上述产品降税所作出的努力,并敦促尚未作出降税的成员国在协定期限内对上述产品实施降税。但在21个亚太经合组织成员国中,有5个仍然未在最后期限前完成相关产品的降税。美国在最后期限内宣布了相关产品的降税,且此次降税的产品共涉及6个8位协调关税码下的产品。


 

二、国际生态纺织品协会更新OEKO-tex 100标准


 

1月4日,国际生态纺织品协会官网发布了2016年最新版本的OEKO-TEX® standard 100。与2015年版本相比,新版OEKO-TEX ® standard 100主要变化如下:(1)增加含氯化苯酚:DCP/MCP;(2)增加邻苯二甲酸盐:DCHP(CAS#84-61-7);(3)增加有机锡化合物:DMT、DPT、MBT、MOT、MT、TeBT、TCyHT、TMT、TOT、TPT;(4)增加全氟化合物:PFHpA、PFNA、PFDA to PFCs;(5)增加紫外线稳定剂:UV 320、UV 327、UV 328&UV 350;(6)增加致癌染料:BASIC BLUE 26、BASIC GREEN 4、BASIC VIOLET 3;(7)增加阻燃剂:BBMP、BIS、TBBPA;(8)增加氯化苯和氯化甲苯:Chlorobenzene。


 

该标准对纱线、纤维以及各类纺织品的有害物质含量作出了规定,是衡量纺织品中可能存在的有害物质的评估标准,也是目前使用最为广泛的纺织品生态标志。


 

三、欧盟正式限制纺织品中NPEO含量


 

1月14日,欧盟官方发布REACH法规的修订案(EU) 2016/26,新增REACH附录XVII条款46a,规定2021年2月3日起NPEO含量超过0.01%的纺织品将禁止投放欧盟市场。


 

NPEO常被作为表面活性剂用于纺织品生产加工,如洗涤剂、工业清洗剂、分散剂、润湿剂以及其他工业化学品。NPEO具有内分泌干扰效应,可促进乳腺癌细胞增殖,属于致癌物。作为表面活性剂,NPEO一旦进入环境中,就会迅速分解成毒性更强的环境激素——NP。NP则是全世界公认的环境激素,可导致内分泌系统失调,阻碍生殖、发育等机能,甚至引发恶性肿瘤。 


 

欧盟早已限制使用NPEO和NP,但之前仅限于工业清洗、家庭洗涤、农用滴剂的乳化剂、金属加工、造纸、个人护理用品和杀虫剂和生物灭杀剂的辅助成分。现限制其在纺织品中的使用对我国生产企业的影响更大,因此企业应当加强管控,确保出口至欧盟的半成品或成品符合该法规的要求。 


 

四、美国FDA或出手中国药 38产品已被禁止入美


 

美国FDA已经申请大幅度增加在中国现场检查员的人手。比如FDA之前在中国的现场检查员只有2个,审查大约700个GMP原料药生产基地。检查员的人数最近将大幅增加到26位。这些检查员虽然因为签证问题还没有完全到位,但2014年FDA在中国进行了120次现场检查。


 

到目前为止中国总共已经有38个产品被禁止销往美国,是仅次于印度禁止药品第二多的国家。而且FDA的这些整改措施几乎和当年对付印度仿制药的手法如出一辙。一些媒体也趁机唱衰中国,彭博社以“丢弃质检促使FDA关注中国” 的醒目标题成为FDA出手中国的网络推手。

除此之外,也有一些媒体把这次事件和7年前的肝素污染门事件联系起来,2008年中国肝素原料药曾出现过污染情况,这些污染据称和美国246例因感染造成的死亡相关。FDA在花了几年时间重手整顿印度仿制药的质量之后(60%的现场检查在印度),预计近期将把检查的重点转向中国。


 

五、阿根廷政府采取整合性进口监控系统,并制订非自动进口许可证产品名单


 

阿根廷政府于日前公布第5/2015号决议实施整合性进口监控系统,即启动自动及非自动进口许可证(Automatic and Non-Automatic License)制度。依规定不论进口自动或非自动进口许可证产品,进口商须登入税务管理局(AFIP)官网(www.afip.gob.ar)申请自动进口许可,并于获得进口许可90天内完成进口作业。 


 

列入非自动进口许可证名单之产品,进口商须在申请自动进口许可后,10个工作天内填写SCI联络表格 (Formulario de Contacto SCI)提出申请,倘在指定期限内未完成申请,该申请案自动失效。此类申请案,贸易总署(执行机关)得在进口商提出申请之任何阶段要求进口商提供与产品相关之资讯,并可请相关单位介入审查。核准之非自动进口许可证限定产品进口价格及数量,包括实际进口FOB价格不得超过或低于核准之FOB价格5%,实际进口数量不得超过核准之数量4%。 


 

阿国生产部长Francisco Cabrera指出,为保护阿国产业有必要适度管制进口,新系统系简单的全面追踪系统,其中建立18,000项自动进口许可证,生产所需耗材不再受到进口管制阻碍,另制订1,000余项非自动进口许可证以保护国内产业。 


 

六、欧盟有关含杀生物剂处理之家具纺织等成品规章


 

欧盟执委会食品健康安全总署表示,欧盟528/2012号有关生物灭杀剂规章(Biocidal Products Regulation) 自2013年9月1日开始实施,该规范适用杀生物剂产品及含有杀生物剂产品之经处理成品(Treated Article)例如资讯、电子、家具、纺织或汽车等产品。


 

经处理成品之杀生物剂活性成分应于2016年9月1日前取得欧盟化学管理局(European Chemicals Agency, ECHA)许可,自2017年3月1日起,不符合规范之经处理成品不得在欧盟市场贩售。


 

该规章将杀生物剂产品区分为四大类:消毒剂(Disinfectants)、防腐剂(Preservatives)、除害虫剂(Pest control)及其他类(Other biocidal products),除直接规范杀生物剂产品外,亦适用经杀生物剂产品处理的成品(Treated Article),如常见的抗菌涂层家具,或宣称具有抗菌效果的纺织产品,因此可能影响资讯、电子、家俱、纺织或汽车等产品。


 

杀生物剂规章(Biocidal Products Regulation)设有过渡期间,前述杀生物剂或经处理成品所含活性成分,应于2016年9月1日,向欧盟化学管理局(European Chemicals Agency, ECHA)申请核淮,厂商若在2016年9月1日前未提出完整资料,其产品自2017年3月1日起,将不得在欧盟市场贩售;若在2016年9月1日前提出申请后未经核淮,其经处理之成品应于未核淮日起180日内下架,不得继续在欧盟市场贩售。

 

 

特别说明: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请出口企业在实务中根据具体情况独立判断。